继陈志全、朱凯廸及陈淑庄等3名民主派议员表明不留任后,立法会内两大阵营的议席差距进一步扩大,建制派与反对派的议席变为41对21席,例如政改方案,反对派已失去三分之一的关键否决权。即,反对派基本上无可能否决由政府提出的任何议案。

立法会共有70名议员,但今届有多名议员因宣誓风波被取消资格,部分议员如陈凯欣在补选后,因选举呈请而被裁定为“非妥为当选”及有议员加入政府,出现5席悬空,令议员人数降至65席,现时再加上3名民主派议员不延任,令议席总数减至62席。
现时立法会大会在表决议案时,若议案由政府提出,仅需要过半数在席议员赞成便获简单通过;若由议员提出的议案则需进行分组投票,必须在地方直选和功能组别内,各自有过半数议员赞成才获通过,随着反对派的议席减少,早已失去关键的否决权权。
仍有部分议案分别需要“全体”和“在席”议员的三分之二赞成才获通过。政改方案必须全体议员三分之二赞成才获通过,反对派只有21席不足三分之一,显然已失去关键否决权,而建制派亦不足三分之二议席,未足以通过方案,可谓“两头唔到岸”,未来类似重大议案势必胎死腹中。
至于需要“在席”议员三分之二多数票才获通过的议案,例如谴责议案。因陈志全、朱凯廸及陈淑庄3人离开议会,反对派议员有21席,仅可保住否决权,但必须全部在席及被谴责的当事人亦要投票支持自己才能勉强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