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今日(1日)在国新办举办的记者会上表示,修例风波引发对香港及中央的“憎恨”,如果憎恨造成严重后果,就是犯法。张晓明举例修例风波期间,有人造谣指港铁太子站有人被警察打死,引发社会恶意憎恨警队,就构成犯罪。他又指“憎恨”的定义在香港的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有解释, 证明中央立法时有考虑到香港法例的实际情况。
张晓明解释香港国安法中“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定义”,他指一般意义上的对外交流交往不存在犯罪问题,只有“相互串通干坏事”才算是犯罪,香港国安法第29条对此已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