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黎智英被警方押往其于西贡白沙湾的游艇搜证。(资料图)
文/黎岩
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被捕、获准保释外出的黎智英今日接受外媒访问时,再度试图为自己的罪责开脱,砌词狡辩自己是无辜的,从未支持过“港独”。黎智英违反国安法一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中,引起了外界的强烈关注,这一案件往后究竟有哪些看点,让我们一一为读者道来。
其一,黎智英为何出人意料获准保释?
黎智英在被国安处逮捕收押后意外获准保释,为什么说意外,是因为国安法明确规定,涉嫌违反国安法的重大犯罪嫌疑人除非能确保该犯不再继续从事违反国安法的犯罪活动,否则不得保释。有谁能够确保恶贯满盈的黎智英保释外出后就能够面壁思过,洗心革面,悬崖勒马?没有,那么为何又能网开一面呢?据消息人士透露,黎智英被捕后,其代表律师已即时提出保释申请,并谓黎智英目前尚有其他官司在身,且将于下月必须出庭,若然不能保释,将难以确保黎智英在该等官司中的合法权益。另外,黎智英在其他官司中已经获准保释在外,一直以来都能够遵守保释条件,理应获得平等的保释机会。其三,黎智英各种旅游证件皆已交出,实质上已经限足在港活动。其四,黎智英全副身家及公司业务均主要在香港,且其5000万元资产已被冻结。正是基于以上四点考虑,黎智英终意外获准保释。
其二,国安公署会否介入黎智英案?
黎智英8月13日在推特(Twitter)上进行直播表示,被捕期间据他所见,香港警方国安处的人员均为香港警员,当中未听到有人说普通话。这从一个侧面已经证实驻港国安公署未直接参与办案。对于黎智英等人被捕,驻港国安公署发言人8月12日表示,坚决支持香港警方对黎智英等人实施的拘捕行动。发言人指出,任何人触犯“港版国安法”和香港法律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坚决支持香港警方依法履职,坚决依法打击任何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就目前的司法程序来看,由香港警方国安处执法的情况下,驻港国安公署再介入案件的可能性非常低。但不排除一种情况,就是将来案件判刑过轻,律政司又放弃上诉的情况下,不排除驻港国安公署检控处介入直接提请上诉的可能。
其三,黎智英会否送内地审讯?
黎智英触犯香港国安法被捕,其中一个重要罪名是勾结外国势力。根据国安法的有关规定,涉及勾结外国势力的重大案件,可以将有关案犯送交内地审理。但今次警方拘捕黎智英除了国安控罪外,同时还有一条欺诈控罪,这又是香港本地法律所规限的一般的刑事罪行,相信警方国安处在执法时数罪并举的一个重要考虑就是,还是首选把黎智英案留在香港审理,从政治层面考虑,也是试图减少减低国安执法产生的国际震荡。基于这样的考虑,黎智英案在香港审理基本上是板上钉钉了,但有一个情况须注意,黎智英的左右手马克·西蒙(Mark Simon)正被警方通缉,西蒙是美国中情局前雇员,要引渡西蒙几乎是没可能的事情,除非西蒙能够主动投案自首,但这显然也是无可能。若然案件调查中揭发西蒙涉案很深,确实涉及到中美国家层面的关系,以及一些中美关系的核心机密,不排除将黎智英送往内地审理判刑的可能性。
其四,黎智英判刑的刑期会有多重?
黎智英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在香港国安法中属于严重罪行。众所周知,任何一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其目的都在于阻吓威慑而不在于执行惩处,这是中外古今所有法律的本质与初心。以法律严厉惩戒外部干预势力的蛊惑与破坏行为,保障香港对国家的认同和国家对香港的信任,筑牢“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牢固政治基础,固然是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但要考虑到,黎智英毕竟是一个传媒老板,而且年届72岁,就算按照要犯的量刑起点10年判刑,综合各种因素,主要是审理完全依照香港的裁决指引与司法习惯,判刑,上诉,再判刑,再终身上诉,可能要拖上三五年不定,对于一个届时75岁的老人,判处终身监禁已经意义不大,所以最大的可能是判监10年。就算是这样,黎智英很大机会也将终老监仓。
其五,黎智英被定罪后会否罚没家产?
《星岛日报》8月12日曝光了黎智英涉嫌资助“我要揽炒”组织一事。黎智英涉嫌资助的“我要揽炒”组织疑以实质行动游说外国政府制裁内地及香港,该组织成员曾在12个国家举行超过50场集会,呼吁欧美制裁,此前更发起网上众筹至今,已募集逾1,300万港元作为游说经费,图谋进行“光复香港”计划。警方正追查资金去向,调查焦点包括《苹果日报》慈善基金。这也是警方今次行动冻结黎智英5000万资产的关键因素。根据国安法,对于违反国安法的要犯,可以施以罚没家产的处罚。黎智英多年来大肆资助反中乱港分子活动是有目共睹的客观事实,这就为司法机构罚没其家产提供了最为直接最为充足的理由,因此,案件最终裁决的结果,必然会在刑期与罚金方面取得一个司法平衡点。警方今次冻结的5000万资产很大机会就是将来罚没资产的考量。
其六,《苹果日报》会否被列入控罪?
《苹果日报》多年来在黎智英的主导下,积极煽惑鼓动颠覆中央主权与特区政权,尤其是在国安法颁布以来,变本加厉地攻击中央政府,挑衅基本法的“一国两制”原则。如果警方要执法,完全可以把《苹果日报》作为违反国安法的犯罪机构来一并执行。最大的问题是,作为一家媒体,若然被控有关罪行,显然会在国际社会掀起轩然大波,非常不利于国安法的落实与执行。擒贼先擒王,若果经此一役,彻底打掉了黎智英一伙违反国安法的嚣张气焰,使得该报群龙无首,资源枯竭,相信或者转变成遵纪守法的媒体,或者不得不卖盘,实质上已经起到了惩戒《苹果日报》的法律效果与政治作用。因此,当局封杀《苹果日报》的可能性并不存在,实际上也无此必要。
其七,警方查封的《苹果日报》档案如何处理?
根据本地法律与执法习惯,警方将档封存七天不查阅乃“正常做法”,并提到执法机关搜查后,若被搜一方声称有档属“法律专业保密权”,例如涉及与律师之间通讯、律师给予之法律意见等,警方将暂时封存盘一段时间,让被搜一方向法庭申请禁令;最终警方可否查阅该些档,则在双方陈辞后由法庭判决。今次警方从壹传媒总部查抄了25箱资料,包括壹传媒的资金往来档案及电脑硬件等资料,因为所拘捕的个别人士本身为媒体管理层,其中不排除部分资料很可能是壹传媒旗下媒体营运的资料,所以,壹传媒翌日及即提出法律诉求,要求警方解封并归还有关物件。相信警方根据作业流程,经过仔细检视有关资料后来,最终会发还予壹传媒,但这个最终取决于黎智英是否配合调查,配合的程度如何。客观上讲,只有黎智英的取态才能决定有关物件何时归还。
其八,黎智英非法集结控罪会否合并审理?
从理论上讲,审理国安法案件是由行政长官指定的法官处理,这与一般的刑事案件不同。但考虑到审理黎智英触犯国安法可能要经过一个非常漫长的司法程序,而非法集结控罪则相对简单,因此,法庭仍然有可能先行独立审理非法集结案并定罪。这对黎智英而言,似乎并非坏事,若然非法集结定罪判刑,则国安案件的定罪判刑很大机会会减去非法集结案的刑期,到头来,黎智英或许不需要终老监狱。